
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临近,节日礼品采购、直播电商购物、文旅文创消费迎来高峰。为守护广大消费者与市场经营者合法权益,营造诚信有序、尊重创新的节日消费环境,近日,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知识产权消费风险提示。
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:明辨商品商标,选购月饼、酒水、地方特产等节庆商品时,应仔细辨识商品商标,提高对形近字、谐音变体、微调图案等“山寨”商品的警惕,不要被“同款”“平替”“复刻”等营销话术迷惑,自觉远离仿冒伪劣产品;认清地理标志,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时看清其外包装上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,切勿轻信商家口头“原产地”宣称,谨防产地造假、冒用地理标志等陷阱;出游选购图书音像制品等,尽量选择官方正规渠道;消费者应注意完整保存订单截图、沟通记录、付款凭证等消费证据。如遇到商标仿冒、假冒专利、盗版侵权等情况,可拨打12315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醒经营者:规范使用商标,生产主体需规范商标使用行为,在商品、礼盒包装、直播宣传中使用的商标须与注册证内容一致,不得擅自改动图样、超范围使用,严禁仿冒他人注册商标;销售主体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,留存供货商资质、商标授权文件,拒绝销售侵权假冒商品;获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使用资格的主体可标注地理标志,严禁未经许可冒用地理标志、虚构产品产地开展营销;商品及宣传材料中标注专利的,需使用真实有效的专利号,不得标注已终止、失效的专利,严禁借助专利开展虚假功效宣传;合法开展宣传,店铺宣传海报、直播背景音乐、配图文案、文创衍生品等需提前取得版权授权,规避图片、字体、音乐等版权侵权风险;广告宣传不得擅自蹭用他人IP、盗用他人作品开展营销;电商平台需落实主体责任,强化节日热销商品侵权排查,及时处置侵权链接,畅通知识产权投诉处置通道。
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呼吁,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。请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,经营者坚守诚信守法经营底线,共同树立尊重创新、崇尚正版的消费理念,共度安全祥和的“双节”假期。
记者 祁晓燕 通讯员 贾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