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想到他短短几天,又来了。”玉泉区城管队员说起这事,语气里带着无奈,也带着一股较真的劲儿。
今年1月16日,玉泉区食府花园东墙,有人偷倒建筑垃圾。城管队员巡查发现,当场立案,依法罚款。当事人张某某交了钱,点了头,以为这事儿就翻篇了。结果不到两周——1月27日,同一辆蓝色农用三轮车,又出现在南二环辅路全民健身主题公园东侧。砖块、碎瓷砖堆在公园边上,格外扎眼。
第一次被抓时,这辆车、这个人就已经被记录在案。第二次案发后,执法人员顺着现场翻出的快递单、建材单据一路追查——菜鸟驿站、村委会、装修小区、建材店,最后到派出所请公安协助。所有线索都指向同一个人。“就是他。两次,都是他。”
第一次,罚款警告。第二次,性质变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一百二十条,3月31日,玉泉区城管局将案件移送玉泉区公安分局,建议行政拘留。4月7日,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拘留决定。队员解释说:“这不是随便一倒就被抓进去。而是第一次罚了、警告了,他偏不改,短短几天又犯。这才触动了拘留的‘开关’。”
采访中,队员笑着说:“这确实是全市头一例。”笑声背后,信号清晰:偷倒建筑垃圾,第一次是罚款,第二次可能就是拘留。屡教不改,就要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后果。
“这个案子办起来挺难的。”队员坦言,“但我们就是要告诉大家——零容忍,发现一起、严查一起、移送一起。”平时,城管队员天天巡查易倒点位:公园周边、城乡结合部、背街小巷。遇到线索断了,就找公安调车辆信息、查抓拍轨迹。两部门联动,让偷倒的人没那么容易跑掉。
案件办结了,巡查没停。从这起“全市首拘”案件看出去,是国家层面建筑垃圾治理力度的持续加码——2025年8部门联合启动专项整治,2026年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,内蒙古和呼和浩特市也相继出台行动方案。用最严格的制度、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环境,玉泉区这记“亮剑”正是基层的生动注脚。这样的力度,看得见,摸得着,也让人记得住。(泉媒体记者:张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