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市场,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,市住建局会同旗县区住建局结合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行动,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月评价工作。
一、9月份履约不到位9家企业(项目)整改情况
9月份评价通报的9家企业(项目),已全部完成整改。分别是:呼和浩特市旺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王府花园、呼和浩特市孜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东方银座、内蒙古竹尧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的兰太广场、呼和浩特市水泉文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水泉文苑高层小区、呼和浩特市青美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的万和家园、内蒙古星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金熙嘉园北区、内蒙古浩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大台什住宅小区、内蒙古麦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讨号板高层、呼和浩特万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第一街阳光景苑小区。
二、10月份履约不到位企业(项目)情况




三、9月份履约较好企业(项目)情况

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1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