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呼和浩特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办法》(呼民政发【2024】90)之规定,现对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原长期存放无人认领的遗体共14具进行认领公示。对无法通过遗体特征确认,但有线索指向遗体生前在呼和浩特市地区活动的,有认领意愿的家属可联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特巡警支队,进行DNA采集比对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的,将按法律规定依法火化遗体。
公安联系人:王警官 0471-6358128
卫健委联系人:姚北淇 0471-4606825
特此公告
呼和浩特市公安局
治安管理和特巡警支队
2025年10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