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时期,是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重要时期,尤其是唐朝在处理民族关系时,以开放、兼容的气度,开创了盛唐的宏大局面。为加强对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的控制及管理,唐朝前期设单于都护府、中后期设振武节度使,治所分别位于托克托县云中古城、和林格尔县盛乐古城。
(一)单于都护府
唐贞观四年(630年),突厥政权灭亡后,10余万突厥人归附唐朝。唐太宗将其安置在“河南地”,取消突厥可汗称号,改立为都督。在呼和浩特地区设有定襄都督府、云中都督府,统辖范围基本与汉定襄郡、云中郡相当。其后,设燕然都护府,定襄及云中都督府受其管辖。
此后,随着版图逐渐向漠北地区扩展,唐朝将位于内蒙古中部的燕然都护府向北迁移,并更名为瀚海都护府;将原瀚海都护府迁移到云中古城,更名为云中都护府;唐麟德元年(664年),云中都护府更名为单于都护府。《资治通鉴》记载了单于都护府更名的原因,“(唐麟德元年)正月,甲子,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,以殷王旭轮为单于大都护。初,李靖破突厥,迁三百帐于云中城,阿史德氏为之长。至是,部落渐众,阿史德氏诣阙,请如胡法立亲王为可汗以统之。上召见,谓曰‘今之可汗,古之单于也。’故更为单于都护府,而使殷王遥领之。”即唐高宗认为突厥的可汗就是古代的单于,所以改名为单于都护府,其民众保持原有的生计方式,无苛捐赋税,只在战争时提供骑兵部队,配合唐朝军队作战。
这也说明唐朝既尊重了突厥人以可汗统领部落的习俗,也把突厥人纳入了都护府的管辖,因俗而治。此时,单于都护府管辖云中、桑乾、呼延3个都督府、12个州,是唐代北部边疆最重要的行政机构。
(二)振武节度使
及至唐高宗、武则天时期,北部边疆形势变幻,单于都护府几经弃置。至唐玄宗时,边疆地区战事频繁,设置的军镇越来越多,一些临时性军镇逐渐转变为常驻性军镇,管理军镇的节度使制度也逐渐替代了都护府制度。
最初,朔方节度使(治所灵州,今宁夏吴忠市)管辖包括呼和浩特市在内的内蒙古大部分地区。安史之乱后,唐乾元元年(758年)振武节度使自朔方节度使析出,其治所位于盛乐古城。这也是第一个治所在内蒙古地区的节度使。振武节度使的设立,加强了唐朝对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的统治。此后,振武节度使历经裁撤、复置,所辖范围逐渐变小,而呼和浩特地区始终在其统辖范围内。
得益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,唐朝在处理与突厥、回纥、铁勒、契丹等部众的关系时,尊重各族习惯,也吸引了北方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,各民族杂居相处,互相学习。在安定的环境下,北部边疆的生产得到恢复,农业、畜牧业也得到较快发展,经济的发展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条件。
总之,自唐太宗李世民始,终唐一世,在开明的民族政策下,各民族对中原的向慕、对大一统政权的认可是空前的,也表明了中华民族凝聚力、各民族向心力的增强。